清代袁枚在所著的《子不语》中记载了一个故事:
说有个姓裘的秀才夏天在土地庙里裸睡乘凉,睡醒回家后得了场大病卧床不起;他媳妇认为是得罪了土地爷,便带着酒肉供品和金银纸钱去土地庙谢罪,回来后秀才的病果然就好了。他媳妇劝秀才亲自去谢罪,这秀才很生气,认为是土地神讹诈酒食,便写了状纸去城隍庙烧掉,要状告土地神讹诈老百姓,结果连烧了十天都没反应,这秀才一生气便又写了一篇辱骂城隍的文章在城隍庙烧掉,说城隍神贪赃枉法、官官相护、骗取血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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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天晚上他梦见城隍庙的墙上贴了个批条,上面写着:“社公诈人酒食,有玷官箴,着革职。裘某不敬鬼神,多事好讼,发新建县责三十板。”
后来土地庙被雷击,裘秀才也阴差阳错地挨了三十大板。(《子不语卷三·裘秀才》)
按说,这秀才确实大胆无礼,竟然敢在庙里裸睡,不知道怎么想的,确实无法无天,受到神罚也是应该。我们从这里也能看出,土地神是能够主宰世人之祸福的,他拥有这种权力,但这种权力不是不受限制的,他不能轻易使用。
土地神降罪于秀才情有可原,因为此秀才不敬鬼神,确实应该得到惩罚,但是为什么城隍神还要判他革职呢,请问土地神错在哪?我觉得错在诈取酒食,秀才因自己的无礼得到惩罚,其妻子送上酒肉供品便能免罪,这不是明显的受贿吗?这样岂不是破坏了神界的原则,给好处、给吃喝就能免罪,不给就让你得病,这种行为与没有编制的方神、邪神,有什么区别?
土地神是神界里的基层执法人员,虽然官职低微,但好歹也是有编制的,要受天条天律的约束,行使神职要按章法办事,要依法行政;现在讲依法治国,对神界来说应该依法治三界,不能擅作威福,有法不依。所以城隍神的判决相当公允,要是谁都像这位土地神一样,按自己性子去影响人类,那不早就天下大乱了?
上面这位土地爷可谓比较有血性、有脾气,对傲慢无礼的秀才实在看不下去了,冒着丢官的风险也要去收拾一下这秀才。
当然,土地爷里面也有老实本分、奉公守法的,乃至被人欺负都不敢胡来。
《子不语》里面也记载了一个土地爷告状的故事:
话说苏州一位财主为扩建家宅把旁边的一个土地庙拆了,土地庙里的土地神失了庙宇和香火,感到很冤枉,便去当地的城隍神那里告状,当地的城隍神不管,便又告到都城隍那里,都城隍带了一行人等,降神到财主的家人奴仆身上,在财主家开堂审案,财主作为被告人,吓得不轻,答应归还庙宇,并香火供养土地神。
有意思的是,都城隍在判词中描写土地神的惨状时说到:“人夺神地,理原不应。况土地神既老且贫,露宿年余,殊为可怜。”
土地神又老又穷,无家可归,真是可怜,关键是土地神还很善良,不去报复欺负他的财主一家,他坚持依法上访的原则,最终得到都城隍神的公平判决。(《子不语·土地神告状》)
拆庙罪过极大
这里也奉劝大家,不要随便拆庙,勿以庙小而拆之,庙是神的家宅,普通人家要是被拆了,人们还要寻死觅活,更何况是神明?神明拥有神通和神力,万一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气,擅用神权,你可能会很倒霉的。
从上面两则故事中可以看出,神与人有时会发生纠纷,或者人去告神,或者神去告人,有的依法诉讼,有的滥用职权。但可以看出:最终都能得到公平的判决,级别越高的神,越是公正无私,基本不会有冤假错案。
有的人会说,神也有级别吗,神也有善恶是非吗?我的回答是:有,但要区别来看。
道书《金锁流珠引》卷十八说:“人死之后,或有精魂强智者,得为天神、地神、社神、稷神,不强者为鬼。”
也就是说,人死之后,“精魂强智者”可以成神,城隍土地都属于社神,这种神并非是因为修行有成而被封神的,只是因为他生前有超出常人之处,精神强大,或者有功于民,精神不朽。比如文天祥为北京城隍、霍光为上海城隍等,这些神应该叫“鬼神”,他们与人相差不大,也有善恶是非,也有脾气和个性,因此才能充当三界的执法人员,若按道教的修行而成就的神仙,其境界是不一样的,修道而成的神仙,超越三界,逍遥自在,与道合真,怎么会从事这些基层的繁琐事务呢?所以城隍土地,乃至山神社令、风神雨神、河神水神等等这些拥有具体职务的神仙,都是人死之后的“精魂强智者”充当的,并非修行而成。他们虽然是神,但也要受到“道法”的约束。“道法”统御三界,是三界都要遵循的准则。
若按道教修行方法而成就的神仙,也有几种不同的层次。
《钟吕传道集》中说:“仙有五等者,鬼仙、人仙、地仙、神仙、天仙之不等,皆是仙也。”
这里将仙分成五种,划分的依据是其修行达到的境界。境界最高的是天仙,天仙因超脱轮回、终劫不坏,所以又叫做“金仙”,所谓“大罗金仙”,乃是修道者的最高成就。
道教南宗五祖之一的紫阳真人在《悟真篇》中说到:“学仙须是学天仙,惟有金丹最的端。二物会时情性合,五行全处龙虎蟠。本因戊己为媒聘,遂使夫妻镇合欢。只候功成朝北阙,九霞光里驾翔鸾”。
清代高道刘一明祖师在《悟真直指》中解释此事时说到:夫脱生死之道,学仙之道也。但仙有数等,了性而出阴神者,鬼仙也;了命而留形住世者,地仙也;性命俱了,身外有身,形神俱妙,与道合真者,天仙也。鬼神虽是阴神,出入自便,然而宅室不固,犹有抛身入身之患。地仙虽能留形住世,然而法身难脱,犹有幻身委物之累。二者一落于有死,一落于有生,均未能了脱其生死。惟天仙脱幻身而成法身,超出造化之外,无生无死,能脱生死,与天齐寿,永久不坏也。学者欲脱生死,须学天仙。始学天仙,非金丹大道不能。
刘一明祖师阐发了《钟吕传道集》中“五等仙”的概念,认为鬼仙、地仙都不能超脱生死,只有天仙才能超出造化之外,奉劝学道者要学天仙之道,而不能满足于鬼仙、地仙之境界,城隍土地等神应该属于这一境界,所以才会有上文故事中的被革职和“既老且贫”之忧患。
虽然有些神仙品阶低微,但也比我们凡人的境界不知高出多少,我们没有资格不恭敬鬼神,我们更没有资格藐视鬼神,我们是肉身凡胎,自身业障很大,再小的神仙,都比我们层次高,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尊敬他们呢?
但前提是你得按道门的规矩修持自己,不然德不配位,只能自食恶果。
最后告诉大家一个秘密,要真想役使鬼神,对鬼神吆五喝六,那你去做道士吧,成为一名高贵的道教授箓法师,你就有这个权力了。正一派的箓职是有品阶的,有的品阶比较高,可以对天上的执法天神呼来喝去,这在很多科仪文献中都有体现。
比如在《清微黄箓大斋科仪》中,有一段召神的说文中说到:“诸神闻召,变现神通,来临坛所,有令必从,汝敢不至,上奏帝穹,玄律定罪,送入北酆。”
这简直就是赤裸裸地威胁,诸神听到我的命令如果谁敢不来,那就送谁进酆都地狱。
另一段更狠,说到:“帝令在手,永镇吾权。一请不降,逆节相传。二请不降,有罪不原,三请不降,形灭灰烟。”
三次叫你你还不来,就让你灰飞烟灭,简直就是恐吓。道士之所以敢如此“嚣张”,是因为他有“帝令在手”,也就是上帝赋予的权柄。
当年祖天师在鹤鸣山受“正一盟威之道”,所谓“盟威”,就是盟约的神威,道祖太上老君与人订立盟约,道教弟子可以借着此盟约施展神威,道教就是靠着这种盟约建立起来的,道士的符咒法术都是神受,在盟约的范围内都具有法律效力,所以三界鬼神必须信受奉行,这便是道士之所以敢如此“嚣张跋扈”的原因。
你也想在三界内横行霸道吗?那快加入道教吧。但前提是你得按道门的规矩修持自己,不然德不配位,只能自食恶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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