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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19 21:14:11 来源:浙江日报


(资料图片)

潮新闻 通讯员 邬海峰 吴丹丹 共享联盟·宁海 蒋攀 记者 陈醉

近日,宁波宁海一位村干部因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直接续包工程,违反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,而被警示谈话,这位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:“我对‘负面清单’学得不深、不透,没有对村级服务采购项目严格把关,这是一次教训。”

2014年,宁海在全国首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制度,规范了村干部履职行为,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。2022年年初,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宁海县开展了巡视“回头看”,指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实施至今,仍发现村里有违反“五议决策法”、工程违规变更、资产资源违规处置等各类问题。

收到反馈后,宁海县委坚持从政治上认识、推进和检验巡视整改工作,将落实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制度革新紧密结合,查找工作漏洞,推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负面清单,不断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迭代升级。

该县纪委监委经过梳理发现,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推行的9年里,村干部的权力受到了限制,基层治理也有显性的变好趋势,村干部明显的违纪违法现象降低了,但是一些村干部利用制度漏洞打“擦边球”,轻微违纪及违规现象仍尚未杜绝。

为保障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堵住村干部轻微违纪和违规的漏洞,2022年7月,宁海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分析信访举报、日常监督、巡察监督中发现基层打“擦边球”问题,积极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相关配套机制,出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负面清单。该负面清单围绕村务决策不规范、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8个方面,精细化列出了53个轻微违纪及违规问题,并提出相应的“第一种形态”处置建议,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,切实强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的威慑力、震慑力。

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负面清单,为每一种负面行为提供了执纪标准,为村干部“量身定做”了行权界限,也为乡镇、街道规范处置违规行为提供了依据。长街镇纪委书记陈健说,之前对违反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轻微违规问题的处置依据不够完善,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很难精准把握执纪标准,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负面清单出台后,对什么问题该如何进行“第一种形态”处置,一目了然,使量纪更加规范,执纪更趋精细。

巡视整改是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,在接下来的工作中,宁海县委将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发展干事创业的实劲,通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“36条”负面清单的刚性执行,进一步让基层村(社区)干部明确制度没有灰色地带、没有可“擦边”的空间,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改革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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